新疆4A级及以上景区自驾服务费均改为按车收费
烽融爱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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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09
中新网8月8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8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“新疆是个好地方”发布《关于优化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内自驾服务费的通报》称,为持续优化旅游环境,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游客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,对收费模式和标准作出优化调整。
各景区制定优化调整方案,按程序报备后,将原按“人”收费、按“车”收费全部调整为按“车”收费,根据不同车型(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),5座及以下价格均不超过120元/车,6至7座不超过180元/车,8至19座不超过300元/车,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/车。
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,原按“人”收费调整为按“车”收费的景区,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,新方案开始实行前为过渡期,过渡期内价格均不超过30元/人;原按“车”收费的景区,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,不设过渡期。各景区新方案将于近日向社会发布。
“新疆是个好地方”微信公众号截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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